天津宝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公司简介:
1、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。股东依据《公司法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作出所列决定时,应当采取书面形式,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。 2、公司不设董事会,只设一名执行董事,由股东任命产生,执行董事任期 三 年,任期届满,可经股东任命后连任。 3、执行董事依据《公司法》第四十六条行使职权。 4、公司设经理1名,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,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,并依据《公司法》第四十九条行使职权。 5、公司不设监事会,设监事 一 名,由股东任命产生。监事任期每届3年,任期届满,可连选连任。 6、监事依据《公司法》第五十三条行使职权。
主营业务:
招标代理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;商务信息咨询;市场营销策划;广告;工程项目管理服务;机械设备租赁;批发和零售业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公司地址:
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华科三路华鼎智地1号楼
云智评标专家抽取系统,专业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、招投标代理机构提供解决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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