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人民政府评标专家抽取暂行规定 2006年9月发布,云智评标专家库管理系统提供支持

 为加强对评标专家抽取工作的管理,规范抽取程序,保证评标工作依法有序进行,制定本暂行规定。

  一、在政务大厅开展的评标活动,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

  殊情形外,专家必须从政务大厅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,任何单位、任何人不得自行指定专家。

  二、抽取专家实行封闭管理,统一在封闭评标区评标室

  内进行。

  三、严格限制进入抽取现场人员,参与抽取人员严格控

  制在以下范围: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抽取代表1人,招投标服务中心系统操作员1人,到场履行行政和纪律监督人员各1人,其中招标单位纪检人员必须到场监督,监督人员不到位不得进行抽取。

  四、进入抽取现场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凭签到处工作

  人员发放的身份标牌进入,招标人抽取代表凭单位委托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进入,未经身份核实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抽取现场。参与抽取人员在进入封闭评标时,通讯工具一律交由签到处工作人员统一保管,评标开始前一律不得离开封闭评标区,不得私自与外界联络。

  五、抽取专家时间一般应在开标同时或开标结束后,抽

  取和通知须在现场同时进行,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抽取和通知。

  六、专家的抽取和通知必须遵守以下程序:

  (一)由系统操作员登录评标专家抽取系统,录入招标

  项目信息、专家类别、抽取人数和回避条件等。

  (二)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抽取代表点击抽取指令,计算机自动随机生成抽中的专家列表,由工作人员按照列表顺序依次通知专家,抽中的专家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评标的,再按上述程序补抽,直至达到所需数量为止。若在抽取及补抽过程中,能参加评标的该类别专家人数不够所需人数时,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抽取代表当场请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,行政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暂缓评标、按有关规定确定专家人选或在其他类别中随机抽取。

  (三)约定专家到达评标现场的时间,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抽取代表视情况确定。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专家时,不得向专家泄露具体的评标项目,只通知专家按约定时间到达预定地点参加评标。

  (四)专家抽取和通知完毕后,由系统操作员打印《专家抽取确认单》2份,其中1份须经抽取代表、现场监督人员、系统操作员共同签字,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存档,另外1份交由签到处的工作人员组织签到。

  (五)评标开始时,与评标活动无关人员退场。

  七、参与抽取的所有人员对抽取情况负有保密义务,不得泄露抽取结果,现场监督人员如发现有泄密的可能时,有权中止或终止抽取活动。参与抽取人员不得私自记录与抽取有关的各种信息。

  八、抽取过程实行全程声像监控,参与抽取人员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,在指定位置就座,不得随意走动,大声喧哗,发表意见时须使用麦克风,确保摄录效果。

  省政务大厅招投标服务中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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